(本文刊載於台大意識報第二十刊)
早在 1994年,澎湖地方就有了設立博弈特區的聲音出現,至今許多地方人士仍不斷地爭取,甚至到了去年總統選舉時期,馬英九政府也將離島設置賭場列為其「愛台十二建設」的政見之一。在多年的爭議未果之後,立法院終於在今年一月,通過了離島建設條例修正案中的「博弈條款」,將離島地區博弈除罪化。該條款使離島地區在透過地方政府辦理公民投票,只要有效投票超過二分之一的同意,就得以向中央申請設置觀光賭場,惟該賭場必須附屬在國際觀光度假區內。
長期以來,倡議在澎湖設立賭場的理由都是經濟發展,認為賭場能夠吸引人潮,帶動當地觀光與經濟發展。在經濟建設委員會的相關報告中,也認為離島地區遊憩品質低落及基礎建設不足,藉由博弈特區的設立,能夠將國際的資金帶進離島地區,吸引國際觀光客,提昇離島觀光的品質。對於澎湖在地的倡議者而言,這也是解決地方缺乏資源與建設,觀光發展。這樣以經濟發展為訴求的說法,也獲得大部分在地民眾與業者的支持。對於中央而言,在離島設立博弈特區,可以發展經濟,同時也以地理上的隔離效果,來減低對青少年及社會治安等衝擊。
此條例通過之後,許多人士以道德為由反對博弈特區的設立。同時,也有許多的團體與在地人士則是同樣以地方發展為由,表達了反對意見。他們認為澎湖有許多的發展可能,像是更進一步發展澎湖具有生態資源的特色,發展生態觀光,未必需要採取設立博弈特區的方式來發展。
「我要賭博就直接從台北飛到澳門跟拉斯維加斯就好啦,到澎湖做什麼啊?」引述朋友說法的澎湖縣反賭場聯盟藍紫芸認為,如果澎湖要藉由賭場來發展,就必須要面對與亞洲鄰近地區的競爭。發展博弈業一百多年的澳門,不僅具有包括全世界最大的賭場在內的十餘間賭場,也具有相當詳盡的法規條例來加以管制。新興的新加坡,預計今年將開放兩座賭場度假村,擁有米高梅等十九份的賭場承包計劃書,具有豐厚的國際資金投注。在這兩個地方之外,已經或預計要開放賭博合法化的亞洲國家,還有韓國、馬來西亞、菲律賓、柬埔寨、緬甸。
澎湖如果要興建賭場,又要怎麼與這些對手競爭?首先,在交通方面,一個國外的觀光客要到澎湖賭博,還必須先飛到桃園國際機場,再想辦法轉機到澎湖,可能還得要再轉船才能抵達;對於國內的旅客而言,只需要比飛到澎湖多花一點時間,就能夠抵達澳門;再加上澎湖島間的交通時程,澎湖在交通上具有相當的劣勢。再者,假使真的具有大量的旅客到了澎湖,是否能夠有足夠的水電、廢棄物處理等基礎建設來因應也是一個重要的問題。但是更重要的是,國際間資金為什麼要投資澎湖,在澎湖興建一個具規模、能與澳門、新加坡、韓國競爭的賭場?目前在澳門與新加坡都有著鉅額投資的金沙集團,已經放棄了在澎湖投資賭場的計畫(該集團主席認為設立在台灣本島的主要縣市才比較具有投資吸引力)。澳門賭王何鴻燊也不認為澎湖能夠對於澳門產生競爭壓力。換句話說,這些投資者都不覺得澎湖具有發展賭場的潛力。
那麼博弈特區到底能為澎湖帶來怎麼樣的經濟發展呢?經建會在報告中的評估是一年能夠吸引到500萬人次,博弈的總收入為500億元,觀光相關產業總收入也有500億元。藍紫芸舉出幾個數據來質疑這樣的說法:台灣本島一年800萬人次遊客,澎湖則是50萬人次;她質疑經建會所提出的評估是依據什麼而來,單憑賭場,又要怎麼能夠吸引比目前多了十倍的遊客?並且發展觀光要考量的並非單純的人次數,而是人會不會回流,會停留多久;如果到澎湖跟到峇里島、澳門的交通費用差不了太多,為什麼想要觀光客要來澎湖而不是選擇其他地區的賭場?這些都是政府必須進一步去考量的。
整個澎湖設立博弈特區的計畫,預計在六月進行公投,但是目前詳細的規劃、地點、相關的配套措施都沒有出爐,藍紫芸質疑如此急促進行公投的背後動機為何,為什麼不等到有了一整套完善的規劃措施之後再進行公投。另外一方面,這樣的規劃反映了澎湖縣府的執行、管理能力,她認為這樣的能力無法讓博弈特區的設立帶來當地居民的利益。
在資源相對弱勢的地區,地方發展常常與建設案綁在一起(與地方派系、廠商的關係當然也密不可分),但是這樣的建設案常常是與地方的需求與條件脫節的。然而,在長期缺乏資源與建設的狀況下,任何的大型建設案或投資,都很容易吸引當地居民的支持。於是在民意對於發展的渴求之下,特別是在政策資訊不透明的狀況下,一個可能還具有爭議與問題的建設案,很容易由地方政府的推動與大多數民意的支持下,成為地方唯一的政策導向,蘇花高速公路是一個典型例子。澎湖博弈特區的設立,也出現了同樣的情況:在詳細的規劃出現之前就要民眾做選擇,政府給予的資訊則是一面倒地往支持設立博弈特區傾斜,就像是灌鉛的骰子一般;不論通過之後結果如何,也都得要民眾自行承擔:六月公投,下好離手。
消失了農田的農村:淺談農村再生條例
(本文刊載於台大意識報第十八刊)
長期的低糧價政策、政府為了儘速加入WTO而放棄保護國內農業的衝擊……等因素,使得台灣的農業不再是過去一般,能夠賴以維生的職業。面對農業凋零、農村萎縮、農民減少的狀況,政府推出了《農村再生條例》草案(以下簡稱為「農再條例」),以農委會為主管機關,針對全台四千個農漁村,企圖去改善其整體環境,打造「富麗新農村」。
這套農村再生計畫的運作方式,企圖以由下而上的方式進行:個別的農漁村自行整合出一個代表團隊與方案,由縣市地方政府核定。社區提出計畫通過之後,再由縣市政府提出「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提報中央機關複審、核定之後,縣市政府即可加以執行。雖是以由下而上的精神來立法,不過在這一部只有短短的四十二條的條例當中,卻有著十一條之多的「……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另)定之」,不管是「以行政命令取代法律」或是農委會能夠任意操作的空間過大,都是該條例的問題。
去年十二月,具有十年兩千億元預算的農再條例,由立法院在不到兩個月的時間之內,就將此提案通過初審。在送交立法院之前,最初的內容是以「改善農村景觀」為主,但是在去年的三、四月間,加入了許多「土地重劃」與「農地產權變更」的內容。沒有對於用途的情況更大的空間。因此這個條例引起了許多爭議,也被農運人士稱為「滅農條例」、「農村再見條例」。
舉例來說,該條例的第二十六條規定「經範圍內私有土地所有權人超過五分之三,且其所有土地面積超過範圍內私有土地總面積三分之二之同意;範圍內之公有土地,應一律參加 」,縣市政府就能夠在該範圍內規劃「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不管同意與否,該區域內的農地都會變成計畫內的建地。第二十七條更進一步認為在這樣的狀況下,土地所有人是受益的,所以必須得繳交土地或現金來作為整備、管理費用。
在這樣的狀況下,即使是有心耕作的農民,也可能因為他/她的農地在計畫的「再生區」範圍內,而無法繼續耕種,還得要來為一個他/她可能沒有意願的「公共建設」付費(或以土地來抵)。更嚴重的問題是,根據農再條例第三章「農村土地活化」,許多農地很可能就會因此成為建地或其他開發之用。農地變更成為建地並不是什麼新鮮事,早在2000年時,農業發展條例的修正案便使得農地當建地用的情況愈加普遍,使農村裡冒出越來越多的別墅,進駐來自外地的退休人士。
從1980年到2002加入WTO之間,台灣的耕地面積已經從64萬公頃縮小為47萬公頃,到了2005年只剩下23萬公頃。如此急遽的耕地縮減速度,顯示了台灣農地是以極快的速度被轉為非農用。內容以土地開發,變更農地用途為主的農再條例,可能會更加快了這個腳步,特別是都市週邊的農村,可能會首當其衝,成為都市居民的後花園。
農再條例在此之外還有許多的問題,例如荒謬的窳陋條款、沒有照顧非農漁業的鄉村、滋長地方派系的利益衝突等等。但是可能其中最核心的還是,作為一個可能是台灣農業未來十年最重要的一筆預算,只著重在裝修農村門面與景觀,對於目前農業無法使人維生的處境沒有加以改善,使人能夠回到農村以農民的身份討生活,因此根本無法振興農業本身,讓離開農村人能夠回流;反而還將農業生產不可或缺的農地,能夠以再生計畫的名義,轉為非農地來使用。
農村之所以為農村,並不會是在於房屋的形式或景觀的美麗,而是其中的農民,和他們農業生產的生活模式。農村面對到的問題絕對不是房屋的破敗,而是農業產業的困境,使得農民無法生存的狀況。只以土地開發的形式來試圖振興農村,而不處理這樣的困境,「農村再生條例」比較像是將農村剷平,再生一個都市人思維邏輯下的農村蠟像,予以觀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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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地方新聞網:農村再生條例專題
台灣農村陣線
農村出代誌(護土地‧反滅農)
苦勞相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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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套農村再生計畫的運作方式,企圖以由下而上的方式進行:個別的農漁村自行整合出一個代表團隊與方案,由縣市地方政府核定。社區提出計畫通過之後,再由縣市政府提出「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提報中央機關複審、核定之後,縣市政府即可加以執行。雖是以由下而上的精神來立法,不過在這一部只有短短的四十二條的條例當中,卻有著十一條之多的「……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另)定之」,不管是「以行政命令取代法律」或是農委會能夠任意操作的空間過大,都是該條例的問題。
去年十二月,具有十年兩千億元預算的農再條例,由立法院在不到兩個月的時間之內,就將此提案通過初審。在送交立法院之前,最初的內容是以「改善農村景觀」為主,但是在去年的三、四月間,加入了許多「土地重劃」與「農地產權變更」的內容。沒有對於用途的情況更大的空間。因此這個條例引起了許多爭議,也被農運人士稱為「滅農條例」、「農村再見條例」。
舉例來說,該條例的第二十六條規定「經範圍內私有土地所有權人超過五分之三,且其所有土地面積超過範圍內私有土地總面積三分之二之同意;範圍內之公有土地,應一律參加 」,縣市政府就能夠在該範圍內規劃「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不管同意與否,該區域內的農地都會變成計畫內的建地。第二十七條更進一步認為在這樣的狀況下,土地所有人是受益的,所以必須得繳交土地或現金來作為整備、管理費用。
在這樣的狀況下,即使是有心耕作的農民,也可能因為他/她的農地在計畫的「再生區」範圍內,而無法繼續耕種,還得要來為一個他/她可能沒有意願的「公共建設」付費(或以土地來抵)。更嚴重的問題是,根據農再條例第三章「農村土地活化」,許多農地很可能就會因此成為建地或其他開發之用。農地變更成為建地並不是什麼新鮮事,早在2000年時,農業發展條例的修正案便使得農地當建地用的情況愈加普遍,使農村裡冒出越來越多的別墅,進駐來自外地的退休人士。
從1980年到2002加入WTO之間,台灣的耕地面積已經從64萬公頃縮小為47萬公頃,到了2005年只剩下23萬公頃。如此急遽的耕地縮減速度,顯示了台灣農地是以極快的速度被轉為非農用。內容以土地開發,變更農地用途為主的農再條例,可能會更加快了這個腳步,特別是都市週邊的農村,可能會首當其衝,成為都市居民的後花園。
農再條例在此之外還有許多的問題,例如荒謬的窳陋條款、沒有照顧非農漁業的鄉村、滋長地方派系的利益衝突等等。但是可能其中最核心的還是,作為一個可能是台灣農業未來十年最重要的一筆預算,只著重在裝修農村門面與景觀,對於目前農業無法使人維生的處境沒有加以改善,使人能夠回到農村以農民的身份討生活,因此根本無法振興農業本身,讓離開農村人能夠回流;反而還將農業生產不可或缺的農地,能夠以再生計畫的名義,轉為非農地來使用。
農村之所以為農村,並不會是在於房屋的形式或景觀的美麗,而是其中的農民,和他們農業生產的生活模式。農村面對到的問題絕對不是房屋的破敗,而是農業產業的困境,使得農民無法生存的狀況。只以土地開發的形式來試圖振興農村,而不處理這樣的困境,「農村再生條例」比較像是將農村剷平,再生一個都市人思維邏輯下的農村蠟像,予以觀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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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無到有桂花巷:觀光發展對於南庄社區的影響
(本文刊載於台大意識報第十七期:大南埔特刊II)
南庄,位於苗栗縣南庄鄉員林 村,地處山區,客家人構成了當地主要的族群。過去以林業、礦業為主要產業的南庄,目前已經成為台灣的觀光景點之一,其中又以「桂花巷」為名的老街為當地的 主要特色。南庄的觀光發展,其實是在這幾年間才開始發展起來,對於當地產生相當的影響。但是,桂花巷的興起與當地觀光產業的發展,一開始其實只是想要將居 住環境變得更好而已……。
老街開成桂花巷:觀光產業對於居民的影響
桂花巷的由來,有著許多種說法:有人說因為那裡種滿了桂花,有人說是因為那兒的人家發明了桂花釀、桂花姐、阿桂與阿花的故事……。實際上,一開始根本沒 有桂花巷這個名字,最早是由一群社區營造工作者與社區婦女,進行整理清潔街道、改善生活環境,並且成立了一個「桂花巷工作坊」,營造起地方文化,才開始使 得這條老街,逐漸成為了桂花巷。至於這個名字到底從何而來呢?目前擔任南庄愛鄉協進會總幹事,同時任教於南庄國小的邱一帆老師說,這個名字其實是援引自裡 頭一間店家的名稱,並非原本有什麼特殊的故事,後來的故事其實只是為了讓人能夠好記有印象、方便推廣,才編撰出來的。
在2001年,在當地經營多年的南庄愛鄉協進會,接下了文建會委託的「南庄桂花巷環境改造工作規劃案」之後,桂花巷的在硬體的環境上有了更大的改善。桂花巷也在縣政府與文建會的推廣下,萌生了不少的商機,帶動了當地觀光產業的發展,也帶來了對於南庄社區重大的影響。
文建會以南庄作為主要政績,強力的在媒體放送,南庄的遊客也一日比一日多。但在觀光產業的日漸蓬勃之下,南庄社區的街道,從原本清幽的小街弄,轉變為每 逢假日擠滿人潮的景點。邱一帆認為,對於原本就經營店家的當地居民來說,這樣的狀況是他們所樂見的;但是對於沒有經營店家的當地居民來說,大量的遊客擠滿 了街道,使得當地居民的生活極為不便,原本居住的環境也充斥著噪音與滿地的垃圾。
原本想要改善生活環境的社造工作,反倒帶來了使得生 活環境變糟的觀光發展。擔任南庄愛鄉協進會秘書的邱德蘭說,面對這樣的狀況,一開始也是由協進會花錢聘請當地失業的勞工,協助清理由觀光客遺留下來的垃 圾,日後店家才開始合資,成立管理委員會,來負擔這筆維護環境清潔的費用。
豐富的商機使得老街開滿了一間又一間的名產店、餐廳與攤 販,使得這個跟著林業、礦業一起沒落的小鎮又再一次地活絡繁榮了起來。但是對於大多數南庄本地的勞動人口而言,這樣的發展並沒有帶給他們留在當地謀生的機 會。除了原本就在當地經營生意、擁有店面的商家之外,大部分的商家其實都是從外地而來,向本地的地主承租店面來營業。不具有資本與房產的大多數勞動人口, 除了耕田、在鄰近工廠上班之外,仍然得要離開南庄,向外移動尋求工作。觀光發展並沒有解決年輕的人口不斷外流的問題,南庄人口的年齡層仍普遍偏高,邱一帆 表示,隔代教養仍是當地相當普遍的狀況。
老郵局變貴了:社區營造面對到的衝擊
在南庄的宗教中心永昌宮與南庄國小之間,有座於1899年成立,在1935年震災之後重建的老郵局,在愛鄉協進會的努力之下才將這棟日治時代的建物保留 下來,是南庄遊客的必遊之處。南庄愛鄉協進會也將這座歷史建築承租下來作為辦公室、舉辦課程、推廣文史及社造工作之用,同時也兼賣當地社區媽媽製作的客家 特色手工藝品,來補貼協進會的開銷。這幾年的觀光發展之後,擁有這座老郵局的永昌宮,見勢調漲這座老郵局的房租,從原本的每個月6000元漲到15000 元,使得原本資源就乏善可陳的協進會無法負擔,只好搬離這個苦心保存與經營的地方。這一方面是社區營造與原先的社區網絡沒有足夠的連結所導致的,但另一方 面也透露私人利益的計算競爭對於地方的傷害。
店家們由於彼此相互的競爭,也出現了惡意中傷、土地糾紛、爭論看板大小等等問題的發生。 雖然說店家們後來形成了管理委員會來進行公共空間的清理與維護,也有觀光產業協會的產生,但是關心的重點也只是店家本身的利益,對於在地居民所生活的社區 並沒有太大的注意,然而反而卻成為當地活動與空間經營的主要角色。這樣的狀況不該被僅僅被視為一個市場買賣的邏輯下的結果,而是面對觀光所帶來的經濟利益 考量,壓過了草根的社區營造(諷刺的是如此的社造是使得當地觀光得以發展的因素)。更被暴露出的,是邱一帆認為當地社區營造面對到的難題:缺乏共同的意識 與規劃,他認為在缺乏法制的狀況下,店家為了自己的利益各行其政的狀況很難避免,但是也很難制定一套法制來加以規範;南庄所面對到困境則是缺乏觀光業的統 整規劃以及自己的文化特色。
小結
原本單純只是想要改善社區環境的工作,意外使得南庄發展成一個觀光景點,使得原本的小鎮換了面貌。如此的觀光發展,帶來了的是與原本社區營造的意圖相悖 的結果,帶入了大量的外來商家。觀光所帶來的利益與人潮,只有少部份在地人能夠共霑雨露,大部分的人仍是得要離開家鄉外出覓職,繼續留在在地的人則是得面 對因為充滿外來遊客而變得擁塞不便的生活環境。
的確,繁華落盡的小鎮又再一次熱鬧起來,但是這只是表面的光影。除了當地居民無法由此 得到生活品質的改善外,由下而上的社區營造所面對的環境,已然是紛眾的利益競爭的環境,更難營造起共識與共同的規劃。有心經營地方的人士不僅是要滲入原本 的社會網絡,而是得要面對更加難以突破的利益關係,在社區凝聚力不夠的狀況下,很容易無法形成與觀光產業相對的另一股力量。
一來是觀光對於居住環境的衝擊,二來是觀光對於社區營造的衝擊,很多想利用觀光產業來重新繁榮地方的規劃案,可能也面對到相樣的問題,原本想要改善地方的規劃的確達成了表面上的繁榮,但反倒卻使得地方陷入另一種困境當中。
南庄,位於苗栗縣南庄鄉員林 村,地處山區,客家人構成了當地主要的族群。過去以林業、礦業為主要產業的南庄,目前已經成為台灣的觀光景點之一,其中又以「桂花巷」為名的老街為當地的 主要特色。南庄的觀光發展,其實是在這幾年間才開始發展起來,對於當地產生相當的影響。但是,桂花巷的興起與當地觀光產業的發展,一開始其實只是想要將居 住環境變得更好而已……。
老街開成桂花巷:觀光產業對於居民的影響
桂花巷的由來,有著許多種說法:有人說因為那裡種滿了桂花,有人說是因為那兒的人家發明了桂花釀、桂花姐、阿桂與阿花的故事……。實際上,一開始根本沒 有桂花巷這個名字,最早是由一群社區營造工作者與社區婦女,進行整理清潔街道、改善生活環境,並且成立了一個「桂花巷工作坊」,營造起地方文化,才開始使 得這條老街,逐漸成為了桂花巷。至於這個名字到底從何而來呢?目前擔任南庄愛鄉協進會總幹事,同時任教於南庄國小的邱一帆老師說,這個名字其實是援引自裡 頭一間店家的名稱,並非原本有什麼特殊的故事,後來的故事其實只是為了讓人能夠好記有印象、方便推廣,才編撰出來的。
在2001年,在當地經營多年的南庄愛鄉協進會,接下了文建會委託的「南庄桂花巷環境改造工作規劃案」之後,桂花巷的在硬體的環境上有了更大的改善。桂花巷也在縣政府與文建會的推廣下,萌生了不少的商機,帶動了當地觀光產業的發展,也帶來了對於南庄社區重大的影響。
文建會以南庄作為主要政績,強力的在媒體放送,南庄的遊客也一日比一日多。但在觀光產業的日漸蓬勃之下,南庄社區的街道,從原本清幽的小街弄,轉變為每 逢假日擠滿人潮的景點。邱一帆認為,對於原本就經營店家的當地居民來說,這樣的狀況是他們所樂見的;但是對於沒有經營店家的當地居民來說,大量的遊客擠滿 了街道,使得當地居民的生活極為不便,原本居住的環境也充斥著噪音與滿地的垃圾。
原本想要改善生活環境的社造工作,反倒帶來了使得生 活環境變糟的觀光發展。擔任南庄愛鄉協進會秘書的邱德蘭說,面對這樣的狀況,一開始也是由協進會花錢聘請當地失業的勞工,協助清理由觀光客遺留下來的垃 圾,日後店家才開始合資,成立管理委員會,來負擔這筆維護環境清潔的費用。
豐富的商機使得老街開滿了一間又一間的名產店、餐廳與攤 販,使得這個跟著林業、礦業一起沒落的小鎮又再一次地活絡繁榮了起來。但是對於大多數南庄本地的勞動人口而言,這樣的發展並沒有帶給他們留在當地謀生的機 會。除了原本就在當地經營生意、擁有店面的商家之外,大部分的商家其實都是從外地而來,向本地的地主承租店面來營業。不具有資本與房產的大多數勞動人口, 除了耕田、在鄰近工廠上班之外,仍然得要離開南庄,向外移動尋求工作。觀光發展並沒有解決年輕的人口不斷外流的問題,南庄人口的年齡層仍普遍偏高,邱一帆 表示,隔代教養仍是當地相當普遍的狀況。
老郵局變貴了:社區營造面對到的衝擊
在南庄的宗教中心永昌宮與南庄國小之間,有座於1899年成立,在1935年震災之後重建的老郵局,在愛鄉協進會的努力之下才將這棟日治時代的建物保留 下來,是南庄遊客的必遊之處。南庄愛鄉協進會也將這座歷史建築承租下來作為辦公室、舉辦課程、推廣文史及社造工作之用,同時也兼賣當地社區媽媽製作的客家 特色手工藝品,來補貼協進會的開銷。這幾年的觀光發展之後,擁有這座老郵局的永昌宮,見勢調漲這座老郵局的房租,從原本的每個月6000元漲到15000 元,使得原本資源就乏善可陳的協進會無法負擔,只好搬離這個苦心保存與經營的地方。這一方面是社區營造與原先的社區網絡沒有足夠的連結所導致的,但另一方 面也透露私人利益的計算競爭對於地方的傷害。
店家們由於彼此相互的競爭,也出現了惡意中傷、土地糾紛、爭論看板大小等等問題的發生。 雖然說店家們後來形成了管理委員會來進行公共空間的清理與維護,也有觀光產業協會的產生,但是關心的重點也只是店家本身的利益,對於在地居民所生活的社區 並沒有太大的注意,然而反而卻成為當地活動與空間經營的主要角色。這樣的狀況不該被僅僅被視為一個市場買賣的邏輯下的結果,而是面對觀光所帶來的經濟利益 考量,壓過了草根的社區營造(諷刺的是如此的社造是使得當地觀光得以發展的因素)。更被暴露出的,是邱一帆認為當地社區營造面對到的難題:缺乏共同的意識 與規劃,他認為在缺乏法制的狀況下,店家為了自己的利益各行其政的狀況很難避免,但是也很難制定一套法制來加以規範;南庄所面對到困境則是缺乏觀光業的統 整規劃以及自己的文化特色。
小結
原本單純只是想要改善社區環境的工作,意外使得南庄發展成一個觀光景點,使得原本的小鎮換了面貌。如此的觀光發展,帶來了的是與原本社區營造的意圖相悖 的結果,帶入了大量的外來商家。觀光所帶來的利益與人潮,只有少部份在地人能夠共霑雨露,大部分的人仍是得要離開家鄉外出覓職,繼續留在在地的人則是得面 對因為充滿外來遊客而變得擁塞不便的生活環境。
的確,繁華落盡的小鎮又再一次熱鬧起來,但是這只是表面的光影。除了當地居民無法由此 得到生活品質的改善外,由下而上的社區營造所面對的環境,已然是紛眾的利益競爭的環境,更難營造起共識與共同的規劃。有心經營地方的人士不僅是要滲入原本 的社會網絡,而是得要面對更加難以突破的利益關係,在社區凝聚力不夠的狀況下,很容易無法形成與觀光產業相對的另一股力量。
一來是觀光對於居住環境的衝擊,二來是觀光對於社區營造的衝擊,很多想利用觀光產業來重新繁榮地方的規劃案,可能也面對到相樣的問題,原本想要改善地方的規劃的確達成了表面上的繁榮,但反倒卻使得地方陷入另一種困境當中。
暗光
太陽看不見的地方
才看得見你的光
把記不得的夢
放進暗房
眼睛變得清晰
沖洗出黑的模樣
秤上的時鐘裡
有兩三滴夜融化
被風梳過的烏雲
跳進了星球的表情
臉孔照出了裸露的鏡
沉沒到幽暗的城底
海的深處
一切仍是透明
2008.03
才看得見你的光
把記不得的夢
放進暗房
眼睛變得清晰
沖洗出黑的模樣
秤上的時鐘裡
有兩三滴夜融化
被風梳過的烏雲
跳進了星球的表情
臉孔照出了裸露的鏡
沉沒到幽暗的城底
海的深處
一切仍是透明
2008.03
Aunt Benny
——寫在2007/12/09移工大遊行之前
小時候的我,是被幼稚園拒收的,到了後來,只唸過兩個月的幼稚園。因為,我不會說中文,和帶我長大的Aunt Benny一樣,不會說中文。我們彼此之間講的是英語,但我不是什麼ABC,她也不是什麼歐美人士。她來自另一個島國——比台灣更靠近赤道一些的菲律賓,不知道是從什麼時候開始,一般人可能都習慣用「菲傭」來稱呼她的身份。
一九八三年(就業服務法的公佈還要等到九年之後),有著大學學歷、已經四十歲的她,跟著統一飯店當時的老闆,也是菲律賓的僑務領事,以秘書的名義來到台灣工作。直到一九八六年,我一歲的時候,她的老闆要回到菲律賓,而她想繼續在台灣工作,剛好那時我們家裏需要,經濟狀況也許可,於是她就來到了我們家,成為所謂的菲傭。
由於我媽是一個人撫養我,所以幾乎都在外頭工作,家務勞動的部份就得依靠Benny來負責,從打掃、煮飯到照顧我,幾乎都是由Benny來擔任。記得我還很小的時候,連上廁所擦屁股都要靠她,那時候她會把衛生紙弄得稍微有點溼,再幫我清理。每天她也都會用黃色罐子的天工牌清潔劑,把浴室弄的乾乾淨淨,早上都可以看到馬桶裡頭有著剛洗刷完的泡沫。
有時候不見得都是她來煮飯,但我記得我喜歡喝她煮的玉米排骨湯,還有馬鈴薯丁、玉米、絞肉煮在一起的菜。有時候,她也會為自己準備一條煎得乾乾、黃黃、鹹鹹的虱目魚。我不記得她是在哪裡用餐的了,有時候她好像會跟我們一起吃飯,有時候她則是夾了一些菜飯,在廚房配著為自己另外準備的菜吃飯,我記得的就是一條煎得乾乾、黃黃、鹹鹹的魚。有時候,她也會帶著我去麥當勞,或把麥當勞買回來一起吃,她愛吃的總是炸雞(會沾著蕃茄醬)、薯條,再配上可樂。當然,還有「7 Mangos」的芒果乾。後來有了麥緹莎巧克力,她也常常會放一包在冰箱裡頭慢慢吃。
假日,是服務餐飲業特別忙碌的日子,所以我小時候,假日還是由她來照顧著我。她就會帶著我到處去走走,像是她跟其他從菲律賓來台工作的朋友們的聚會、中山北路上的天主堂、中山北路農安街口的福利麵包店……。
在搬去花蓮之前,我們住雙城街裡頭,平日也總是她帶著我去上學——讀了不到半年的中山國小。上學的路上我們會經過一間賣珊瑚的店、老式的理髮廳、農安街林森北路口的7-11、中山國小後門兼賣玩具的書報攤……。
小學一年級下學期,我們家搬到了花蓮。她也跟著我們到了花蓮,但因為她的朋友都在台北(花蓮當時沒有多少移工的樣子),一個人在花蓮工作對她來說不太適應,所以過了兩、三個禮拜,她選擇回到了台北工作。不過不適應新的雇主,所以過了一、兩年,又回到了我們家裏。
她跟我住在同一個房間裡頭,晚餐之後,她大多會在房間裡面燙衣服,我有時候就會幫她架燙馬,結束之後又幫她收起來。房間跟衣服上頭都會有著些許的蒸氣味道。燙完衣服收好之後,大概也就是她一天工作的結束。
幾乎沒變,她每天晚上都會用嬌生的乳液保養自己的略顯蒼老的皮膚。信奉天主教的她也都會在睡前,跪在床邊祈禱。也許是工作整天疲累痠痛的關係,她在熄燈之後,躺在床上常常把腳舉起來,靠在牆壁上頭舉起。
房間音響旁有著她許多的錄音帶,應該是菲律賓的音樂吧,有些時候她就會聽著那些歌曲入眠。有一陣子則一直放著她很喜歡的搖滾麥克合唱團(Michael Learns to Rock)的彩繪吾愛(Paint My Love)專輯,我好像也就這樣聽到會唱了。在此之外,好像就是些菲律賓的雜誌陪著她。
正值NBA芝加哥公牛隊第二次王朝,我們常會在週日早晨一起看著中視轉播的NBA,不過,有時候她是一邊做些簡單的家事一邊看。她是Michael Jordan跟公牛隊的fans(當時許多人都是吧!),還買了公牛隊的T-shirt,除了她自己的之外,也買給了我,有時候週日我們就一起穿著上街。有一次耶誕假期,她放了幾天的假回台北去玩,回來的時候,還買了兩雙的Jordan十二代的球鞋,一雙我穿,一雙她穿。
可能是語言的關係,也可能是因為小時候沒什麼意識,很自然而然地就像家人一樣,對她也沒有更多的瞭解。在國中的時候,一直是與學校的同學混在一起,也慢慢的跟她沒那麼親密。還來不及有意識地跟她多說些什麼,瞭解她一點,在兩千年跨年的時候,她回到台北與朋友共度千禧,不小心被警察抓到,只好結束在台灣的工作(當時就業服務已經公佈了八年,於是她在一九九二年就突然成了所謂的非法外勞),離開了我們家,被遣返回了菲律賓。
在台灣工作了十六年,比我媽大個兩歲的Benny,未曾結婚,在台工作的收入卻扶養了她兄弟姊妹五、六個小孩,也是她帶著我長大,我媽在外頭打拼的時候,是她擔負了母親的位置。
我是移工帶大的小孩。
但直到後來,我才發現到原來許多其他和Benny一樣來台擔任家庭看護的移工,所面臨到的狀況是並不是如此:如一個家人一般的想像,並沒有發生在許多擔任家庭看護的移工身上,她們遭遇到的是被當作家電一樣對待。即使是家電都需要休息,不能一直運轉,但她們常常沒有這個機會,也沒有這個權利。過度的工作壓力、苛人的仲介費,使得許多移工不堪負荷的狀況之下,不得不逃跑,成為在異地上必須躲藏、隱形的一群人。
她們要的不過是一個合理的工作條件,還有被當作人一般來對待。也許對你而言,她們不像Benny對我一樣,有個名字、有張臉孔。但是,你應該也會認為,我們應該要把人當作人來對待,不管那個人是來自何方。所以,請你一起在2007/12/9一起走上街頭,讓她們至少有個休假的權利與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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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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鬥陣相挺:2007「我要休假移工大遊行」
小時候的我,是被幼稚園拒收的,到了後來,只唸過兩個月的幼稚園。因為,我不會說中文,和帶我長大的Aunt Benny一樣,不會說中文。我們彼此之間講的是英語,但我不是什麼ABC,她也不是什麼歐美人士。她來自另一個島國——比台灣更靠近赤道一些的菲律賓,不知道是從什麼時候開始,一般人可能都習慣用「菲傭」來稱呼她的身份。
一九八三年(就業服務法的公佈還要等到九年之後),有著大學學歷、已經四十歲的她,跟著統一飯店當時的老闆,也是菲律賓的僑務領事,以秘書的名義來到台灣工作。直到一九八六年,我一歲的時候,她的老闆要回到菲律賓,而她想繼續在台灣工作,剛好那時我們家裏需要,經濟狀況也許可,於是她就來到了我們家,成為所謂的菲傭。
由於我媽是一個人撫養我,所以幾乎都在外頭工作,家務勞動的部份就得依靠Benny來負責,從打掃、煮飯到照顧我,幾乎都是由Benny來擔任。記得我還很小的時候,連上廁所擦屁股都要靠她,那時候她會把衛生紙弄得稍微有點溼,再幫我清理。每天她也都會用黃色罐子的天工牌清潔劑,把浴室弄的乾乾淨淨,早上都可以看到馬桶裡頭有著剛洗刷完的泡沫。
有時候不見得都是她來煮飯,但我記得我喜歡喝她煮的玉米排骨湯,還有馬鈴薯丁、玉米、絞肉煮在一起的菜。有時候,她也會為自己準備一條煎得乾乾、黃黃、鹹鹹的虱目魚。我不記得她是在哪裡用餐的了,有時候她好像會跟我們一起吃飯,有時候她則是夾了一些菜飯,在廚房配著為自己另外準備的菜吃飯,我記得的就是一條煎得乾乾、黃黃、鹹鹹的魚。有時候,她也會帶著我去麥當勞,或把麥當勞買回來一起吃,她愛吃的總是炸雞(會沾著蕃茄醬)、薯條,再配上可樂。當然,還有「7 Mangos」的芒果乾。後來有了麥緹莎巧克力,她也常常會放一包在冰箱裡頭慢慢吃。
假日,是服務餐飲業特別忙碌的日子,所以我小時候,假日還是由她來照顧著我。她就會帶著我到處去走走,像是她跟其他從菲律賓來台工作的朋友們的聚會、中山北路上的天主堂、中山北路農安街口的福利麵包店……。
在搬去花蓮之前,我們住雙城街裡頭,平日也總是她帶著我去上學——讀了不到半年的中山國小。上學的路上我們會經過一間賣珊瑚的店、老式的理髮廳、農安街林森北路口的7-11、中山國小後門兼賣玩具的書報攤……。
小學一年級下學期,我們家搬到了花蓮。她也跟著我們到了花蓮,但因為她的朋友都在台北(花蓮當時沒有多少移工的樣子),一個人在花蓮工作對她來說不太適應,所以過了兩、三個禮拜,她選擇回到了台北工作。不過不適應新的雇主,所以過了一、兩年,又回到了我們家裏。
她跟我住在同一個房間裡頭,晚餐之後,她大多會在房間裡面燙衣服,我有時候就會幫她架燙馬,結束之後又幫她收起來。房間跟衣服上頭都會有著些許的蒸氣味道。燙完衣服收好之後,大概也就是她一天工作的結束。
幾乎沒變,她每天晚上都會用嬌生的乳液保養自己的略顯蒼老的皮膚。信奉天主教的她也都會在睡前,跪在床邊祈禱。也許是工作整天疲累痠痛的關係,她在熄燈之後,躺在床上常常把腳舉起來,靠在牆壁上頭舉起。
房間音響旁有著她許多的錄音帶,應該是菲律賓的音樂吧,有些時候她就會聽著那些歌曲入眠。有一陣子則一直放著她很喜歡的搖滾麥克合唱團(Michael Learns to Rock)的彩繪吾愛(Paint My Love)專輯,我好像也就這樣聽到會唱了。在此之外,好像就是些菲律賓的雜誌陪著她。
正值NBA芝加哥公牛隊第二次王朝,我們常會在週日早晨一起看著中視轉播的NBA,不過,有時候她是一邊做些簡單的家事一邊看。她是Michael Jordan跟公牛隊的fans(當時許多人都是吧!),還買了公牛隊的T-shirt,除了她自己的之外,也買給了我,有時候週日我們就一起穿著上街。有一次耶誕假期,她放了幾天的假回台北去玩,回來的時候,還買了兩雙的Jordan十二代的球鞋,一雙我穿,一雙她穿。
可能是語言的關係,也可能是因為小時候沒什麼意識,很自然而然地就像家人一樣,對她也沒有更多的瞭解。在國中的時候,一直是與學校的同學混在一起,也慢慢的跟她沒那麼親密。還來不及有意識地跟她多說些什麼,瞭解她一點,在兩千年跨年的時候,她回到台北與朋友共度千禧,不小心被警察抓到,只好結束在台灣的工作(當時就業服務已經公佈了八年,於是她在一九九二年就突然成了所謂的非法外勞),離開了我們家,被遣返回了菲律賓。
在台灣工作了十六年,比我媽大個兩歲的Benny,未曾結婚,在台工作的收入卻扶養了她兄弟姊妹五、六個小孩,也是她帶著我長大,我媽在外頭打拼的時候,是她擔負了母親的位置。
我是移工帶大的小孩。
但直到後來,我才發現到原來許多其他和Benny一樣來台擔任家庭看護的移工,所面臨到的狀況是並不是如此:如一個家人一般的想像,並沒有發生在許多擔任家庭看護的移工身上,她們遭遇到的是被當作家電一樣對待。即使是家電都需要休息,不能一直運轉,但她們常常沒有這個機會,也沒有這個權利。過度的工作壓力、苛人的仲介費,使得許多移工不堪負荷的狀況之下,不得不逃跑,成為在異地上必須躲藏、隱形的一群人。
她們要的不過是一個合理的工作條件,還有被當作人一般來對待。也許對你而言,她們不像Benny對我一樣,有個名字、有張臉孔。但是,你應該也會認為,我們應該要把人當作人來對待,不管那個人是來自何方。所以,請你一起在2007/12/9一起走上街頭,讓她們至少有個休假的權利與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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