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nt Benny
——寫在2007/12/09移工大遊行之前
小時候的我,是被幼稚園拒收的,到了後來,只唸過兩個月的幼稚園。因為,我不會說中文,和帶我長大的Aunt Benny一樣,不會說中文。我們彼此之間講的是英語,但我不是什麼ABC,她也不是什麼歐美人士。她來自另一個島國——比台灣更靠近赤道一些的菲律賓,不知道是從什麼時候開始,一般人可能都習慣用「菲傭」來稱呼她的身份。
一九八三年(就業服務法的公佈還要等到九年之後),有著大學學歷、已經四十歲的她,跟著統一飯店當時的老闆,也是菲律賓的僑務領事,以秘書的名義來到台灣工作。直到一九八六年,我一歲的時候,她的老闆要回到菲律賓,而她想繼續在台灣工作,剛好那時我們家裏需要,經濟狀況也許可,於是她就來到了我們家,成為所謂的菲傭。
由於我媽是一個人撫養我,所以幾乎都在外頭工作,家務勞動的部份就得依靠Benny來負責,從打掃、煮飯到照顧我,幾乎都是由Benny來擔任。記得我還很小的時候,連上廁所擦屁股都要靠她,那時候她會把衛生紙弄得稍微有點溼,再幫我清理。每天她也都會用黃色罐子的天工牌清潔劑,把浴室弄的乾乾淨淨,早上都可以看到馬桶裡頭有著剛洗刷完的泡沫。
有時候不見得都是她來煮飯,但我記得我喜歡喝她煮的玉米排骨湯,還有馬鈴薯丁、玉米、絞肉煮在一起的菜。有時候,她也會為自己準備一條煎得乾乾、黃黃、鹹鹹的虱目魚。我不記得她是在哪裡用餐的了,有時候她好像會跟我們一起吃飯,有時候她則是夾了一些菜飯,在廚房配著為自己另外準備的菜吃飯,我記得的就是一條煎得乾乾、黃黃、鹹鹹的魚。有時候,她也會帶著我去麥當勞,或把麥當勞買回來一起吃,她愛吃的總是炸雞(會沾著蕃茄醬)、薯條,再配上可樂。當然,還有「7 Mangos」的芒果乾。後來有了麥緹莎巧克力,她也常常會放一包在冰箱裡頭慢慢吃。
假日,是服務餐飲業特別忙碌的日子,所以我小時候,假日還是由她來照顧著我。她就會帶著我到處去走走,像是她跟其他從菲律賓來台工作的朋友們的聚會、中山北路上的天主堂、中山北路農安街口的福利麵包店……。
在搬去花蓮之前,我們住雙城街裡頭,平日也總是她帶著我去上學——讀了不到半年的中山國小。上學的路上我們會經過一間賣珊瑚的店、老式的理髮廳、農安街林森北路口的7-11、中山國小後門兼賣玩具的書報攤……。
小學一年級下學期,我們家搬到了花蓮。她也跟著我們到了花蓮,但因為她的朋友都在台北(花蓮當時沒有多少移工的樣子),一個人在花蓮工作對她來說不太適應,所以過了兩、三個禮拜,她選擇回到了台北工作。不過不適應新的雇主,所以過了一、兩年,又回到了我們家裏。
她跟我住在同一個房間裡頭,晚餐之後,她大多會在房間裡面燙衣服,我有時候就會幫她架燙馬,結束之後又幫她收起來。房間跟衣服上頭都會有著些許的蒸氣味道。燙完衣服收好之後,大概也就是她一天工作的結束。
幾乎沒變,她每天晚上都會用嬌生的乳液保養自己的略顯蒼老的皮膚。信奉天主教的她也都會在睡前,跪在床邊祈禱。也許是工作整天疲累痠痛的關係,她在熄燈之後,躺在床上常常把腳舉起來,靠在牆壁上頭舉起。
房間音響旁有著她許多的錄音帶,應該是菲律賓的音樂吧,有些時候她就會聽著那些歌曲入眠。有一陣子則一直放著她很喜歡的搖滾麥克合唱團(Michael Learns to Rock)的彩繪吾愛(Paint My Love)專輯,我好像也就這樣聽到會唱了。在此之外,好像就是些菲律賓的雜誌陪著她。
正值NBA芝加哥公牛隊第二次王朝,我們常會在週日早晨一起看著中視轉播的NBA,不過,有時候她是一邊做些簡單的家事一邊看。她是Michael Jordan跟公牛隊的fans(當時許多人都是吧!),還買了公牛隊的T-shirt,除了她自己的之外,也買給了我,有時候週日我們就一起穿著上街。有一次耶誕假期,她放了幾天的假回台北去玩,回來的時候,還買了兩雙的Jordan十二代的球鞋,一雙我穿,一雙她穿。
可能是語言的關係,也可能是因為小時候沒什麼意識,很自然而然地就像家人一樣,對她也沒有更多的瞭解。在國中的時候,一直是與學校的同學混在一起,也慢慢的跟她沒那麼親密。還來不及有意識地跟她多說些什麼,瞭解她一點,在兩千年跨年的時候,她回到台北與朋友共度千禧,不小心被警察抓到,只好結束在台灣的工作(當時就業服務已經公佈了八年,於是她在一九九二年就突然成了所謂的非法外勞),離開了我們家,被遣返回了菲律賓。
在台灣工作了十六年,比我媽大個兩歲的Benny,未曾結婚,在台工作的收入卻扶養了她兄弟姊妹五、六個小孩,也是她帶著我長大,我媽在外頭打拼的時候,是她擔負了母親的位置。
我是移工帶大的小孩。
但直到後來,我才發現到原來許多其他和Benny一樣來台擔任家庭看護的移工,所面臨到的狀況是並不是如此:如一個家人一般的想像,並沒有發生在許多擔任家庭看護的移工身上,她們遭遇到的是被當作家電一樣對待。即使是家電都需要休息,不能一直運轉,但她們常常沒有這個機會,也沒有這個權利。過度的工作壓力、苛人的仲介費,使得許多移工不堪負荷的狀況之下,不得不逃跑,成為在異地上必須躲藏、隱形的一群人。
她們要的不過是一個合理的工作條件,還有被當作人一般來對待。也許對你而言,她們不像Benny對我一樣,有個名字、有張臉孔。但是,你應該也會認為,我們應該要把人當作人來對待,不管那個人是來自何方。所以,請你一起在2007/12/9一起走上街頭,讓她們至少有個休假的權利與機會。
相關論述請見: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遊行資訊請見:
鬥陣相挺:2007「我要休假移工大遊行」
小時候的我,是被幼稚園拒收的,到了後來,只唸過兩個月的幼稚園。因為,我不會說中文,和帶我長大的Aunt Benny一樣,不會說中文。我們彼此之間講的是英語,但我不是什麼ABC,她也不是什麼歐美人士。她來自另一個島國——比台灣更靠近赤道一些的菲律賓,不知道是從什麼時候開始,一般人可能都習慣用「菲傭」來稱呼她的身份。
一九八三年(就業服務法的公佈還要等到九年之後),有著大學學歷、已經四十歲的她,跟著統一飯店當時的老闆,也是菲律賓的僑務領事,以秘書的名義來到台灣工作。直到一九八六年,我一歲的時候,她的老闆要回到菲律賓,而她想繼續在台灣工作,剛好那時我們家裏需要,經濟狀況也許可,於是她就來到了我們家,成為所謂的菲傭。
由於我媽是一個人撫養我,所以幾乎都在外頭工作,家務勞動的部份就得依靠Benny來負責,從打掃、煮飯到照顧我,幾乎都是由Benny來擔任。記得我還很小的時候,連上廁所擦屁股都要靠她,那時候她會把衛生紙弄得稍微有點溼,再幫我清理。每天她也都會用黃色罐子的天工牌清潔劑,把浴室弄的乾乾淨淨,早上都可以看到馬桶裡頭有著剛洗刷完的泡沫。
有時候不見得都是她來煮飯,但我記得我喜歡喝她煮的玉米排骨湯,還有馬鈴薯丁、玉米、絞肉煮在一起的菜。有時候,她也會為自己準備一條煎得乾乾、黃黃、鹹鹹的虱目魚。我不記得她是在哪裡用餐的了,有時候她好像會跟我們一起吃飯,有時候她則是夾了一些菜飯,在廚房配著為自己另外準備的菜吃飯,我記得的就是一條煎得乾乾、黃黃、鹹鹹的魚。有時候,她也會帶著我去麥當勞,或把麥當勞買回來一起吃,她愛吃的總是炸雞(會沾著蕃茄醬)、薯條,再配上可樂。當然,還有「7 Mangos」的芒果乾。後來有了麥緹莎巧克力,她也常常會放一包在冰箱裡頭慢慢吃。
假日,是服務餐飲業特別忙碌的日子,所以我小時候,假日還是由她來照顧著我。她就會帶著我到處去走走,像是她跟其他從菲律賓來台工作的朋友們的聚會、中山北路上的天主堂、中山北路農安街口的福利麵包店……。
在搬去花蓮之前,我們住雙城街裡頭,平日也總是她帶著我去上學——讀了不到半年的中山國小。上學的路上我們會經過一間賣珊瑚的店、老式的理髮廳、農安街林森北路口的7-11、中山國小後門兼賣玩具的書報攤……。
小學一年級下學期,我們家搬到了花蓮。她也跟著我們到了花蓮,但因為她的朋友都在台北(花蓮當時沒有多少移工的樣子),一個人在花蓮工作對她來說不太適應,所以過了兩、三個禮拜,她選擇回到了台北工作。不過不適應新的雇主,所以過了一、兩年,又回到了我們家裏。
她跟我住在同一個房間裡頭,晚餐之後,她大多會在房間裡面燙衣服,我有時候就會幫她架燙馬,結束之後又幫她收起來。房間跟衣服上頭都會有著些許的蒸氣味道。燙完衣服收好之後,大概也就是她一天工作的結束。
幾乎沒變,她每天晚上都會用嬌生的乳液保養自己的略顯蒼老的皮膚。信奉天主教的她也都會在睡前,跪在床邊祈禱。也許是工作整天疲累痠痛的關係,她在熄燈之後,躺在床上常常把腳舉起來,靠在牆壁上頭舉起。
房間音響旁有著她許多的錄音帶,應該是菲律賓的音樂吧,有些時候她就會聽著那些歌曲入眠。有一陣子則一直放著她很喜歡的搖滾麥克合唱團(Michael Learns to Rock)的彩繪吾愛(Paint My Love)專輯,我好像也就這樣聽到會唱了。在此之外,好像就是些菲律賓的雜誌陪著她。
正值NBA芝加哥公牛隊第二次王朝,我們常會在週日早晨一起看著中視轉播的NBA,不過,有時候她是一邊做些簡單的家事一邊看。她是Michael Jordan跟公牛隊的fans(當時許多人都是吧!),還買了公牛隊的T-shirt,除了她自己的之外,也買給了我,有時候週日我們就一起穿著上街。有一次耶誕假期,她放了幾天的假回台北去玩,回來的時候,還買了兩雙的Jordan十二代的球鞋,一雙我穿,一雙她穿。
可能是語言的關係,也可能是因為小時候沒什麼意識,很自然而然地就像家人一樣,對她也沒有更多的瞭解。在國中的時候,一直是與學校的同學混在一起,也慢慢的跟她沒那麼親密。還來不及有意識地跟她多說些什麼,瞭解她一點,在兩千年跨年的時候,她回到台北與朋友共度千禧,不小心被警察抓到,只好結束在台灣的工作(當時就業服務已經公佈了八年,於是她在一九九二年就突然成了所謂的非法外勞),離開了我們家,被遣返回了菲律賓。
在台灣工作了十六年,比我媽大個兩歲的Benny,未曾結婚,在台工作的收入卻扶養了她兄弟姊妹五、六個小孩,也是她帶著我長大,我媽在外頭打拼的時候,是她擔負了母親的位置。
我是移工帶大的小孩。
但直到後來,我才發現到原來許多其他和Benny一樣來台擔任家庭看護的移工,所面臨到的狀況是並不是如此:如一個家人一般的想像,並沒有發生在許多擔任家庭看護的移工身上,她們遭遇到的是被當作家電一樣對待。即使是家電都需要休息,不能一直運轉,但她們常常沒有這個機會,也沒有這個權利。過度的工作壓力、苛人的仲介費,使得許多移工不堪負荷的狀況之下,不得不逃跑,成為在異地上必須躲藏、隱形的一群人。
她們要的不過是一個合理的工作條件,還有被當作人一般來對待。也許對你而言,她們不像Benny對我一樣,有個名字、有張臉孔。但是,你應該也會認為,我們應該要把人當作人來對待,不管那個人是來自何方。所以,請你一起在2007/12/9一起走上街頭,讓她們至少有個休假的權利與機會。
相關論述請見: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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鬥陣相挺:2007「我要休假移工大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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