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政府壓迫人民,我們就必須要說
樂生療養院議題不單是文化資產與公共建設之問題,更是關乎民主、人權的議題。日前行政院副秘書長於中國時報投書、今日蘇院長於頒獎典禮中發言,有許多謊言,讓我們一一來檢驗。這是我今日必須打斷院長發言澄清事實的原因,也是我們來檢驗台灣民主是否進步,人權是否受到保障的機會。 第一,聯合國外圍組織「痲瘋病患國際組織」(IDEA 直譯:尊嚴的確立)來樂生參觀後表示,新醫療大樓並不適合病友居住,舊院區寬廣的環境、平房式的自主空間較適合病友療養。從醫療專業觀點看來,房舍整修、提供適當分級照顧並無困難,國際間日本、韓國的療養所也是如此推行。所以行政院好心地蓋了現代化的醫療大樓,卻只顯得其不夠用心。行政院編列四十億預算給樂生療養院蓋大樓,而新大樓建設花費十億元,但剩下的三十億元卻不知何去何從。院民似乎沒有因此得到多少的照顧。 第二,漢生病友補償法案的推動,是在2005年10月 25日台灣漢生病友在日本勝訴之後立即開始推動,並非在蘇院長任內推行。而推動立法朝進步方向邁進的主要推手,乃是樂生院民組成的自救會以及國內、國際上幾個推動人權事務的民間團體,他們終日在立法院與各黨委員進行遊說協商。年邁院民抗爭目的不是為了金錢,而是為了回復過去遭到政府踐踏迫害、社會歧視排斥的病友尊嚴。蘇院長說補償是他「關懷弱勢的具體行動」,是攬功的過份了。另外,獲得日本賠償的院民只有戰前入院的25位院民,蘇院長誤導民眾認為樂生院每位院民都有高額補償,恐怕只是凸顯了院長對於強制迫遷帶來人權侵害的心虛而已。 第三,關於文建會委託欣陸工程的技術評估而得到90%樂生保留方案,院長拿出的捷運局公文是去年12月22日,當時文建會總結方案根本尚未完成,而文建會於2 月5日呈送行政院的90%樂生保留方案總結報告,經過一個多月的修正,亦有回覆捷運局提出的挑戰與疑問。捷運局依其工程技術單位便宜行事、官僚顢頇的作風,會抗拒方案改變並不難預料,但在行政院介入協調並否決方案之前,台北縣市的確在此期間不敢對於樂生有任何動作,僅能等待行政院的決議。行政院的確無可推諉地掌握著樂生院的生殺大權,3月2日行政院核備40%案的公文,才讓北縣府、捷運局放膽計劃迫遷樂生院。 第四,樂生院的事情是否是地方事務?2005年12月 12日,文建會已將樂生院全區暫訂為古蹟,台北縣經過文化資產審議會議後,函文文建會表示,13位古蹟委員一致認為樂生院全...